行人帝王條款真的好笑
其實不是不行,但那種要看地方
在日本就行得通
在台灣就不行
說白了就是台灣人素質還不到能讓那種法條順利實行的程度
那種法規要基於雙方彼此有共識和尊重
在台灣一定會出現白目的人
想改善行人地獄結果變汽機車地獄???
一些官員是不是很少自己開車出門?
還是以爲紅綠燈時就只有自己一台車需要轉彎?
更不用說花錢蓋人行道也很好笑
蓋完讓汽機車當停車塲
讓攤販當擺攤位置
檢舉也只是勸導警告根本沒罰錢
人家今天移走明天照樣恢復警察去勸導也沒毛用
以爲一些東西開個頭後面就會自己走好
連對應的配套措施處理方法都沒本事做了
沒效用等於花百姓納稅錢做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