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blueway (Sky)》之銘言:
: 花了13億弄了個打詐辦公室有用嗎
: 最主要不就是台灣詐騙的成本很低嗎
: 為什麼政府不願直接拉高詐騙的刑期
呃呃,我是覺得山不轉路轉,既然打詐辦公室沒什麼鳥用,打詐國家隊沒用,那可以改成詐騙辦公室,詐騙國家隊。
詐騙犯被抓到既然都判很輕,到不如強制加入詐騙辦公室,強制騙到詐騙金額三倍以上才能離開,然後這些錢可以拿來還給受害人跟充實國家財政。
至於詐騙對象嗎?呵呵,當然是祖國,祖國人多韭菜多,而且現在還算是敵人,詐騙攻擊應該也算是網軍攻擊資訊戰的一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