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er (CPer)
2023-07-05 11:54:29不說別的
以前轉發有關政府的謠言相關的新聞
而且可能只是放個人臉書或line群組
不就會被警察找上門被檢調約談
就算可能法官判無罪
也會被警檢搞得煩死
那轉發假簽名還是有知名度的粉專公開跟著造謠
這樣就算有查證?檢調就能直接不起訴
那之前政府一直用這招告人民到底算啥阿
※ 引述《tzujan (無)》之銘言:
: 想問一下
: 假設拿到了一個片子
: 臉長得很像當今女皇
: 也用AI軟體比對 確定臉是本人
: 這樣我把重點部位打馬賽克再宣傳
: 應該也無罪吧
: 畢竟我有查證了
: 也把露點遮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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