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我沒有很喜歡黃國昌
他的很多政治理念、訴求在我看來充滿太多理想,缺乏實踐性
但我昨天對他的停車場特別有興趣
很多人沒注意到他昨天已經說了
停車場那塊地是爸媽給他小孩的
租金3萬租給別人
合約明訂:不能做違反土地分區的事情
他已經強調他不會覺得父母的財產是自己的
所以他有這樣的價格觀的人
是有可能去介入父母租給誰嗎?
土地違法使用是租客的錯
如果監督不周名字是女兒
父母贈與
要黃國昌監督什麼?
我也不敢管我爸媽的財產
就算你要管
你爸媽會給你管
知道多少家庭都不行桌上談錢嗎?
特別是有年紀的
你談這個等於在暗示他們快死了
是有沒有社會經驗?
此外所得稅申報部分
他也已經申報了
多少房東沒申報所得稅的
以前租房子時房東必說不能報稅
他在事情沒揭露前
黃國昌有申報扶養
卻也有報稅
光這一點就給他讚
這是守法精神真實呈現
我雖然不喜歡他的理念
但對他的說明完全接受
也認同他不把父母財產自己財產的態度
同場加映
另一個稅務上另人佩服的是郭台銘
他以個人名義持有紅海
雖然稅率有累進問題
但粗估他不用投資公司持有
以個人名義持有
以他稅金92億
至少80-90億是可以節稅的
他還是貢獻給政府
很多人個性與行為遮蔽了他們的貢獻
但只有這種真實的貢獻能深深打動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