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
小弟今年而立,父母親在我國小四~五年級時離異
以下陳述均為我自身的感受,每個人狀況不一樣!
1.罪惡感
父母親剛離婚的時候,我有很強的罪惡感,我不懂
是不是我不好?做得不對,不討他們喜歡。所以我
爸爸不愛我了,不要我了
2.孤獨感
我是家中獨子,父母離異後,母親忙於工作,每天
都工作到晚上十點才回到家,我就是大家口中電視
兒童。
3.被拋棄
部分原因同第1點,不被愛感受到被拋棄。即使母親
非常努力的母代父職,我心中仍有一小塊遺憾是為什
麼我爸爸不要我,不愛我。
上述的1~3點對我的影響充滿了整個成長期
我覺得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很能體現我的感受
「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最後雖然你不會看,也不會知道,也早就斷了聯繫
我還是很想對你說
范克榮我真的很討厭你!當初你就不該把我生下來!
還愚蠢到為了政治跟我斷絕父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