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站斑馬線快60秒不動 網批「霸王條款」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3-07-07 15:56:35
※ 引述《s5869157 (肥皂泡的世界)》之銘言:
: 我覺得辣
: 遇到走得這麼故意的
: 開車的也可以故意撞下去
: 只是要慢慢的撞
: 撞到對方後就要直接停下來
: 這樣外觀看起來就是過失撞到人
: 而且對方傷勢也不會重
: 只要賠點錢就可以出口惡氣
: 不是不錯ㄇ
你這個喔撞之前要先看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後面有沒有其他車輛行車紀錄器
如果有那就是殺人未遂
台東之前有人就這樣幹5年六個月
法院見解,開得快還是慢不是重點因為慢慢開亦會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
所以最高是死刑,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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