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版:
劉女士行徑該巷道時,為了閃避對向來車不幸身亡
作者表示該路段禁行大車,卻沒有嚴格執法 + 加上道路維護不佳
才導致他母親的死亡
家屬想用國賠來凸顯該巷道的缺失,
但大甲區拒絕家屬申請的國賠,稱「現況道路平整」
https://tinyurl.com/5n8j3pdw
原文
https://i.imgur.com/iJvArUg.gif
https://streamable.com/ctq8ul
112.07/08 [希望不能是奢望]
[前情提要]
112年4月27日下午1點16分,我母親劉芯妘女士為幫里民公祭拈香,
且欲於公祭結束後前往大甲派出所擔任志工,
然而母親行經大甲區中山路一段1158巷時,為閃避對向來車而不幸身亡,
死亡原因為胸口遭鈍器重擊(推測為摩托車龍頭),導致內出血嚴重死亡。
[今日發文動機]
前幾天,我們收到大甲區公所拒絕國家賠償的發函,
「避重就輕、鬼話連篇」是我對於這份文件的評論,
今天遺憾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劉芯妘一家身上,
我明白也能理解,公家機關一定要想如何抗辯,
但你們竟然說的出口、寫的出來,這種昧著良心的話?
我只能說是對死者家屬與我們委任律師的極度不尊重。
我已經將其拒絕賠償的理由用紅色螢光筆標記,並附件此文章最後一張圖片上面。
https://i.imgur.com/goeBcSK.jpg
https://i.imgur.com/sRnOeXs.jpg
我今天隨便提出大甲區公所抗辯的三個點
1、現況道路平整
請問平整在哪裡?隨便一張現場照片都明顯道路標線斑剝,高低落差達5公分以上,如果
不是剛好有100塊能夠卡在那邊,我還以為這是等著要用錢來填補的洞。
https://i.imgur.com/LXWhgoz.jpg
https://i.imgur.com/dryBiqa.jpg
https://i.imgur.com/YUoOqH4.jpg
https://i.imgur.com/BVAVDLA.jpg
2、路旁雜草不至於影響劉芯妘女士的視線
行車記錄器明顯看出雙向看到對方時,都偏抖了一下,這難道不是影響視線的證據嗎?
退一萬步來說,那為什麼你們第一時間要派人去除草?這不是打臉自己嗎?
https://i.imgur.com/8GYljXn.jpg
https://i.imgur.com/f2hRNop.jpg
3、反射鏡為輔助設施非道路必要設施
反射鏡非道路必要設施,但竟然裝了,就好好放,不然就不要放,浪費人民的納稅錢,當
天如果對向來車能夠有設置良好的反設鏡,提前注意到我媽媽,而提前進行預防性安全駕
駛,那悲劇還會發生嗎?
https://i.imgur.com/0U2KUXn.jpg
另外該路段明確禁止行駛大貨車、聯結車,我在現場短短5分鐘就經過3台違規行駛的大貨車,
難道道路規劃沒有問題嗎?
https://i.imgur.com/2J4Xxad.jpg
https://i.imgur.com/iJvArUg.gif
今天我把話講難聽一點,大甲殯葬園區擴建會對民眾祭祖提供便利,
但擴建背後帶來的交通量呢?
難道週邊道路就不用提出相關的應對措施嗎?還是這就是台中市政府聯合大甲區公所提出應對聯合國的SDGs永續發展?
就像我媽媽一樣,為了替里民公祭拈香,行經路途發生不幸事故,
間接替大甲殯葬園區賺進一條龍的服務?
難道不需要明文去說明補助款使用方式嗎?
難道可以只把大甲殯葬園區當作台中市政府的「被動永續收入」,對於社區居民的用路安
全就可以不管不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