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無期徒刑假釋標準不用改嗎?

作者: Sechss (Zwolf)   2023-07-09 11:01:41
剛剛看完了一個2018年美國的殺人案,
一名22歲女子持刀殺害了自己的前男友,
理由是先前的感情糾紛,
犯案後企圖假裝是自己被前男友持刀威脅後才正當防衛下手,
並逃到附近農場假裝自己是受害者求救,
但最後被物理證據揭穿,
最後法官判決無期徒刑,且判50年後才能假釋,
等於至少要被關到72歲,
反觀台灣,
同一時間2018年,
草山分屍案,
36歲的兇手陳柏謙,
假裝教學射箭為由,
性侵並勒斃FB認識初次見面的高姓被害女子,
之後將對方分屍成13塊用垃圾袋分7袋運到陽明山沿路丟棄,
還把死者的乳頭和外陰部切下來留做標本,
且將死者身上的財物都花光,
警方一開始約談兇手,
對方還狡辯死者跟他見面後就騎Youbike離開,
最後被拆穿謊言才供認,
且告訴友人將來出獄後打算出書,認為可以賺到一桶金,
結果最終被判無期徒刑,25年後就能假釋,
最早就能出獄的時間比上一位兇手還早,
台灣無期徒刑的假釋條件真的不需要修改嗎?
不管多兇殘都一樣25年就能申請?
有沒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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