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公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陳奐宇 陳顯坤
3.完整新聞標題:
行人闖紅燈車輛停等遭追撞 警將釐清肇事責任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CRu7vPmWFFw
停讓行人的交通新制6月底上路後,高雄截至6日已經取締170件不讓行人。
但昨(8)日晚間在岡山卻發生,有汽車禮讓闖紅燈過馬路的行人,被後方
機車追撞。警方表示雖然行人不構成肇逃,但會確認行人身分釐清肇事責
任。律師則表示事故若因行人違規而起,行人也有部分肇責。
儘管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汽車還是停下來等他,沒想到下一秒汽車就被後
方機車追撞,機車還撞得往前飛去,行人卻像沒事一樣離開。
高市警壽天派出所長鄭全順表示,「因行人並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所以
不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嫌。」
事發在8日晚上的高雄岡山區,行人雖不構成肇逃,但警方將調閱監視器查
訪行人身分,釐清肇責,汽車禮讓違規行人卻出了車禍,也引發網友熱議
。
律師李茂增指出,「因為行人闖越紅燈,所以才發生事故,當然行人必須
負起責任。」
汽機車不讓行人自6月30後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高雄到6日為止已取締170
件不讓行人。
實際來到路口,汽機車多會禮讓行人,但過程中也看到轉彎車為了等待行
人,卡在路口遭直行車按喇叭。有機車騎士則表示「別跟錢過不去」,遇
到行人,無論對方是否違規都會讓。
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陳昀辰說明,「行人於行人穿越道上站立而不立即
通行,車輛仍應先行停讓,若行人仍不通行,車輛可以繞至距離行人超過
3公尺,或3個枕木紋之方式通過。」
警方表示,行人沒依循行人穿越道等穿越馬路,可依《道交條例》處500元
罰款;若行人故意來回穿梭或滯留斑馬線,汽機車卻被檢舉未禮讓,警方
會參考客觀事實,若認定汽機車違規屬不得已,會勸導,不舉發。
陳宥蓁/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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