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逛百貨遭2小兄弟「重捶胸部」 家人袒護嗆聲!OL崩潰發文控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354/d6354900.jpg
: ▲北市士林區大葉高島屋驚傳有小學生對1名OL以「拳頭重捶胸部」。(示意圖/免費圖
: 庫pxhere)
: 員警到場後,對方仍未道歉,2名員警留下雙方資料,但OL還是決定離開現場直接去報案
: 。她無奈指出,對方才11歲多,未滿12歲不能用刑法辦,但她仍堅持用性騷擾防治法報案
: ,雖然員警說低於12歲只能通知社工和學校輔導機制調查處理,但她下禮拜也會自行去提
: 民事告訴。
: 她痛斥,這種人父母態度差勁,毫無悔意一昧包庇,甚至直到員警到場,對方父親才開始
: 問自己孩子,她認為這種人如果姑息了,下次升國中就對其他女同學出手了,不用司法教
: 訓,以後是不是就去侵犯別人了,她強調不想下個女生受害,所以不會息事寧人。
: 對此,轄區派出所表示有受理該案,將由分局決定後續處置。由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
: 之1第1項規定:「7歲以上未滿12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由少年法院適用少
1994 新湖國小女老師命案了解一下
1994年任職於新湖國小的女老師吳曉蕙,陳屍於校園內地下室停車場,疑似曾被人猥褻,
詭異的是,她的臉上竟被用消防泥沙覆蓋,慘遭活活悶死
犯案時竟年僅15歲。黃啟峰如今已42歲,已於2017年假釋出獄(23歲被逮,估約坐牢19年)
,豈料他竟在2020年底,誘拐未成年進行性交易,
於2021年底被判刑3個月;同時評估他性再犯機率高,裁定送強制治療。
阿善師回憶,當年年僅15歲的黃啟峰,和另一名11歲的共犯阿銓(化名),因為在家中看了
A片,對性產生衝動與好奇,兩人出外閒晃到新湖國小地下停車場時,看到獨自一人正準
備洗車的吳曉蕙,便摀住她的嘴巴、勒住脖子,而吳曉蕙無法掙扎陷入昏迷。但黃啟峰與
阿銓只是少年,根本不知道怎麼性侵,最後只使用嘴巴和手猥褻了吳曉蕙。當時兩人以為
昏迷的吳曉蕙已死亡,擔心遭報復,想起阿嬤說的「人死了只要蓋著她的臉,就不會被鬼
魂找到。」於是就地取材,拿樓梯間的消防土混合水,蓋到吳曉蕙的臉上,吳曉蕙慘遭消
防土活活悶死,最後兩人還打算把死者的車開走,卻不知鐵捲門怎麼開而棄車逃逸。
開庭時,法官認為黃啟峰殺人又毫無悔意,不慌不忙想開走車子,理論上應判處重刑,但
考量他犯案時僅15歲,因此與另一性侵外國女子的案件,合併判處20年有期徒刑;當時11
歲的小銓則判感化教育三年。據了解,法官處分黃啟峰需針對「性衝動」的部分,到專業
機構進行治療1年半再入監服刑。而2017年黃啟峰聲請假釋出獄,台北市衛生局持續追蹤
輔導教育,因此黃啟峰出獄後每月仍須參加兩次的團體身心及輔導教育,直至2020年評估
小組認為黃啟峰有改善,所以變成每月參加一次就好。
豈料2020年底,已經40歲的黃啟峰詢問一名未成年女子,是能否以2000元的代價與他援交
,少女答應後,他便開車載她到路邊停車格,在後座發生性行為,後來因少女與男友提起
此事,男友憤而報警,事件因此曝光。
所謂的#社會安全網
就是把性侵犯 不斷不斷的放出來
看看他們究竟是可教化還是不可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