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就是被當權者濫用的一個例子
之前修改過選罷法
把通敵、 毒品、洗錢、詐欺、剝奪自由、犯本刑7年以上之罪並遭判刑10年以上確定者
未來都不得參選公職
等於半褫奪公權終身了
目前外役監被除外的有
脫逃、家暴、撤銷假釋、性侵、累犯
外役監本來用意是給服刑者跟社會接軌用的
結果變成權貴的渡假減刑村
兩邊重疊的只有毒品
台灣每次修法都是看到風頭就改一下
換臉跟選罷法都是
然後不能選公職的可以去考公務人員
貪瀆的可以去外役監,簡直就是幫白手套設計的
囤房稅跟外役監最近進度超級快的
呵呵,果然只有不想過的法案
只有選情告急,某黨才會想起八年前的承諾
—
不管啦!這些議題都是藍白中共同路人來騙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