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遇詐騙報警給錯資料 無辜男帳戶被凍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23-07-12 19:15:51
※ 引述《Xaga (Xaga)》之銘言:
: 幹你媽的,交警在辦人的時候不是最喜歡
: 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來開罰嗎?
: 怎麼這種事都不用有人出來負責喔?
: 這種凍結錯人帳戶的行為
: 是你們自己要注意的吧?
很不幸的這裡是台灣,不像美國可以索取高額賠償
在台灣像這種被檢警搞烏龍導致權益受損的案例,基本上都要苦主自己吞
今天這個人只是帳戶被凍結六個月而已,我給你一個更慘的案例
這是2007的案件,苦主叫張月英,一個很倒楣的攤販
當年有一個七旬老婦走路時被一輛機車撞倒後逃逸
周圍的路人連忙報警並提供車牌號,結果警察抄錯車牌
於是真正撞人車輛被放掉,然後把無辜的苦主抓起來
正常來說,既然是抄錯車牌抓錯人,那一定所有證據都對不上,很快就能還清白吧?
並沒有,法官表示 https://imgur.com/DeyMVDN
所以不僅被撞的老婦與路人看到的安全帽/機車顏色跟苦主完全不符
苦主甚至還有周圍的攤販朋友提供不在場證明.......
都沒有用,法官繼續表示 https://imgur.com/DeyMVDN
即使所有的證據都顯示抓錯人了,法官還是按照他的自由心證堅持苦主有罪
判處拘役50天和6月徒刑確定
然後你以為只有一個法官這麼誇張嗎? 並沒有
一路打到高院,好幾個法官都表示 https://imgur.com/DeyMVDN
最後官司一共打了十年,再審八次,清查紀錄證明當初是警察抄錯車牌
才終於還了苦主清白
然後這樣就結束了嗎? 並沒有
一個無辜的民眾就因為警察抄錯車牌,然後被判刑纏訟十年才恢復清白
這中間的身心傷害肯定是非常嚴重,然後這種嚴重錯誤也應該要有人負責吧?
..............噗,怎麼可能有人負責?
首先一串全憑自由心證,完全無視證據的情況堅持有罪的法官
這邊有一句俗語請大聲唸出來
「法官沒錯不會錯,如果有錯,那一定是民眾自己的錯」
所以不用想去找法官負責了
那國賠呢? 啊不好意思,如果國賠的話不就承認法官有錯了嗎?
所以國賠想都別想,一樣敗訴
那告當初抄錯的警察跟後面一串鴿子呢? 阿不好意思
法官表示他們都沒有不法侵害到苦主的權益,賠什麼錢?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492425
也就是說,一個無辜民眾因為警察抄錯車牌就被判刑纏訟十年
最後的結果是完全沒有人有錯,完全沒有人需要負責,可喜可賀
看完這個案例,有沒有發現今天這個只是帳戶凍結六個月而已
在那邊大聲什麼? 已經很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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