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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柯毓庭
3.完整新聞標題:
運將深夜載到酒醉「妙齡女」凍未條 脫衣襲胸挨告才知男的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顏姓白牌車司機今年2月28日凌晨6時許,在台北市中山區接送「妙齡女」返回新北市
中和住處,他見「妙齡女」因酒醉昏睡車內,竟將他載往中和巷底的涼亭處,並趁機在車
上猥褻「妙齡女」,對方驚醒後慌張攔下另輛計程車直奔派出所報案,直到這時司機才知
對方是男的,新北地檢署依乘機猥褻、乘機性交未遂罪起訴。
檢方調查,「妙齡女」在中山區林森北路某處上班,凌晨6時許他帶著濃濃酒意坐上顏姓
司機車輛,隨後因酒醉昏睡車內,顏見狀「凍未條」,遂將「妙齡女」載到巷底涼亭處,
在車上脫掉「妙齡女」衣服,撫摸他的右胸並親吻,還脫掉自己內褲後,又將「妙齡女」
屁股處內褲拉下,以生殖器磨蹭「妙齡女」屁股,「妙齡女」因此驚醒,逃出車輛後在路
邊攔下另輛計程車,直奔派出所報案。
顏男被警方通知到案後,才知「妙齡女」是男性,雖然他坦承有趁「妙齡女」昏睡時襲胸
、更拉下對方屁股處內褲後以生殖器蹭對方屁股,但否認有性侵犯意。檢方以顏男脫掉自
己的內褲為由,認為顏已有性侵犯意,不採信顏男說詞,依乘機猥褻、乘機性交未遂罪起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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