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工商時報
2.記者署名:
傅沁怡
3.完整新聞標題:
買房苦!首季房貸負擔率逾41%
4.完整新聞內文:
內政部12日發布第一季全國及六都房貸負擔能力指標,其中全國房貸負擔率41.19%,連
續三季超過40%,維持在「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房價負擔比也來到9.72倍,是統計
以來的歷史次高,僅低於去年第三季的9.8倍。
以最新統計結果來看,全台僅四縣市(嘉義縣、屏東縣、嘉義市和基隆市)保住「可合理
負擔」;台北市和新北市超過50%,顯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其中新北54.13%是歷
來最高;台北則已連兩季下降,但仍高達64.5%。
至於房價所得比部分,同樣以台北的15.22倍最高,亦即要不吃不喝15年以上,才買得起
房;高於10倍的還有新北的12.77倍和台中的11.34倍。全台最低的是基隆市的5.99倍,基
隆也是全台唯一不到6倍的縣市。
綜觀六都表現,台北市及新北市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台中市房價負擔能力為偏低等
級,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相較去年第四季,六都房價負
擔能力等級均維持不變。
另外,第一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去年第四季上升2.12%,由850萬元升至868萬元,
使負擔率增加0.85個百分點;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3月升至1.98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
,也使負擔率增加0.48個百分點。
相對的,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上升0.99%,由88.45萬元增加至89.32萬元,使負擔率減
少0.39個百分點。內政部分析,第一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增加,主要原因是中位數住宅價格
及購屋貸款利率上升。
內政部並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民眾購屋時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
還款負擔的影響。
至於已於7月1日施行的平均地權條例2.0,主要內容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
行為、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內政部強調
,將持續辦理穩定房市相關業務,並關注各區域房價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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