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小孩的樂趣不多,更多的是辛苦與犧牲。
但是,卻有機會可以體驗到:
「原來這世上,我可以愛一個人,勝過愛自己」
「甚至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去保護」
從寶寶還在肚子裡,就有「我願意全心全意去守護他/她」的奇妙感覺。
說「有機會」,而不是絕對,是因為不是每個父母都一樣。
但是,在一些如地震的極端災害中,偶會出現父母以肉身保護孩子的新聞,就可以知道,這樣的愛,是真實存在的。
這跟談戀愛、養寵物、孝順父母,是不同的。
你或許或問:「為了這種體驗,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值得嗎?」
我則是想反問:「吃美食、玩樂享受、旅遊,到頭來不也僅是感受、回憶?跟金錢一樣,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養小孩、不養小孩,只是不同的選擇,
在人生中,選擇要經歷的、要承受的。
好壞,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