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videvi (凱特)》之銘言:
: 這邊的意思是,黃國昌的房子79平方公尺
: 佔用面積還不清楚
: 然後補償金會用出租計算
: 也就是說可以當作租用一直繳租金,就可以一直租用,
: 不用騰空返還,是這個意思吧
這是法院判例
簡單來講無權占有國家土地成立不當得利
法院認為侵佔他人土地,不當得利的範圍相當於租土地的租金
依照土地法土地租金上限是公告地價的5%
因為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侵佔國家土地,所以以5年計算(五年應該是行政法上請求權消
滅時效)
接下來就是你竊佔土地
就要把土地上面的建築物拆掉,把土地換個國家
所以公告一個月期限
一個月後不拆會面臨兩個問題
一,因為還是竊佔國家土地,所以繼續成立不當得利,所以得繳交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二,之前你可以說歷史共業所以侵佔國家土地不知情,現在跟你講還繼續侵佔,就會成立
刑法上竊占公有土地罪,是會被抓去關的
我還漏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和水土保持法
這些基本上是罰款,但是釀成災害就上升的刑罰,罰則比竊占罪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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