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廣
2.記者署名:
林憲源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11人腹瀉不止 六合路冰店檢出「沙門氏菌」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前金區六合路上一家冰店傳出集體食物中毒,有11位消費者吃冰後身體不適就醫,
其中4人腹瀉不止住院治療。衛生局從店內的「八寶冰」樣品、以及住院患者的檢體檢出
「沙門氏菌」。
高雄市衛生局陸續接獲醫院通報:7月13日至7月17日,陸續有11名就醫患者都曾經在六合
路上一家冰店吃冰,疑似食物中毒,其中4人住院治療。這些患者主要症狀都是腹瀉、發
燒,其中有位患者連續3天每天腹瀉10多次後緊急送醫,還有小朋友一連腹瀉40多次,也
有患者住院4天症狀才緩解,他們都吃了同一家冰店的「八寶冰」。
高市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說明:經調查前述11人均於六合路某冰店食用冰品後出現身體不
適,該店7月13日未營業,衛生局於7月14日即前往現場稽查,現場發現地板破損且髒污不
潔、垃圾桶未加蓋、未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紀錄等多項衛生缺
失,已責令業者停業1週至7月21日並確實改善;屆期業者若未依法改善者,則依同法44條
第1項規定命其歇業或停業,並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7月14日當場抽驗八寶冰品、刨冰清冰食品檢體及刨冰器具塗抹拭子環境檢體,目
前「八寶冰」檢體已檢驗出「沙門氏桿菌」陽性,該檢體亦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菌量未超
標、大腸桿菌等。
此外,衛生局亦陸續採集3名廚工及8名個案檢體,住院患者亦檢出「沙門氏桿菌」陽性反
應,檢體同步送中央疾病管制署檢驗中,俟人體檢體及食品環境相關檢體最終檢驗結果進
行綜合研判,倘經檢出病原性微生物認定為食品中毒案件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法第49條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
罰鍰。衛生局已掌握患者健康狀況並將持續追蹤後續檢驗結果,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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