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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警常訓騎警用機車占右轉專用道 遭檢舉分局開罰
聯合報/ 記者石秀華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派出所一名女警到分局參加常訓,結束後騎警用機車返所,途經光華三
路時,遭他車檢舉,違規占用右轉車道直行,並將影片PO上社群;分局查證屬實,依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對女警開出可罰600到1800元罰單,並將加強教育訓練。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今天上午貼出一則影片,影片中一名身穿便衣的女子騎警用
機車,於11日下午3點43分許,行經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三路,網友指不知對方是否為警察
,懷疑對方騎「共享警車」,並指女騎士直行卻違規占用右轉專用道。
前鎮警分局表示,經了解,影片中女子係前鎮分局所屬派出所同仁,當日至分局實施常年
訓練結束,騎乘警用機車返回駐地途中。
經查該名員警騎乘機車行經右轉專用道占道直行部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2項
規定:「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7款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占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處新
600元至1800元罰鍰。
前鎮分局指出,該名女警違規行為屬實將予以舉發,並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遵守各項
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