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陳韋劭
3.完整新聞標題:
「江小魚夫妻」賣過期鯰魚!教唆員工改標蒙騙加盟店 害消費者全吃下肚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知名餐廳「江小魚酸菜魚鍋」因受疫情影響,囤積大量過期巴沙魚(鯰魚),楊姓負
責人和戴姓妻子竟將過期的魚貨,以改標、撕掉原保存日期標籤等方式賣給加盟店,加盟
店業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再售出供消費者食用,台中衛生局、檢警查獲相關證物並依法
起訴。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各判2人有期徒刑8月,均緩刑2年,沒入犯罪所得29萬餘元
。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楊男和戴女分別為香椒公司和威晶國際公司負責人,同時負責江小魚酸菜魚
經營、連鎖、食品銷售等工作,該公司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間,陸續自越南進口巴沙
魚,冷凍漁獲保存期限為24個月,該批冷凍魚已在2021年2月後陸續到期。
因受到新冠疫情影響,餐廳營業額大幅下降,導致該公司進口的4809箱、共計4萬8090公
斤的巴沙魚過期未賣出,楊、戴2人為避免損失,教唆員工將變造的標籤直接貼蓋過原產
標籤,或是直接撕毀原保存期限標籤,再將其中281箱過期魚貨,分別賣給台中、彰化、
南投和台南4間不知情的加盟業者,不法所得約29萬5050元。
台中市衛生局今年初獲報後,會同地檢署查辦、搜索,共查獲尚未改標的過期魚貨3837箱
和已該標過期魚貨471箱,總共4萬3080公斤。楊、戴2人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以楊、戴
同時涉犯行使變造私文書、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及詐欺取財等數罪,從重依行使變造私文書
罪嫌起訴2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由於夫妻2人均已認罪,且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因此依變造私文書
罪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犯罪所得新台幣29萬5050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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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酸菜魚鍋 臭酸的秘訣被發現了
沒過期臭酸的魚我可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