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居住正義,民進黨曾提出幾個願景,在十年政綱中提到稅制改革尤其是稅基的改革,新聞提到當時內部規劃,八年4000億成立自償性基金,每年蓋2.5萬戶社會住宅,只租不售給年收入低於30萬的低收入族群等等。
居住正義從來都不是叫政府把房子變便宜,而是讓「居住」這件事情變成讓更多人可以負擔,特別是弱勢族群。
然而這幾年只要討論到居住正義的議題,幾乎都會變成「誰想要自己的房子賤賣」「你房子原價賣出願意嗎」「社會住宅影響房價不能蓋」完全圍繞在「不能影響現有房價的前提」在爭論。
最奇怪的地方是,選前計劃興建20萬戶的社會住宅,已經被改成興建加上「包租代管」
但是包租代管只是政府補助市價大約20%讓符合條件的民眾,用八折去租房,這種補貼性的政策時間越長,國家購地與興建的成本就越高,居住正義就離我們越遠。
社會中10%最弱勢的群體,長期等不到一個更公平正義的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們之中或許有人靠房地產賺了點錢,一聽到跟住宅有關的政策就急著跳腳,但請想想長期而言,整個社會的成本是否會上升到減低你的生活品質。
居住正義,已經是執政黨與在野黨拿來攻防或開支票的工具,但變成現在這樣,是不是因為大多數人真的不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