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列「通謀喪失領域罪」被告 訪中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3-07-20 11:39:01
※ 引述 《vikk33 (vikk33)》 之銘言: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 前總統馬英九3月底出訪中國,期間與中國湖南大學學生座談時,提到「台灣是中國不可
: 分割的一部分」等語,台灣國成員因此向高等檢察署告發馬英九涉犯《刑法》「通謀喪失
: 領域罪」。根據了解,高檢署已分他字案,並將馬英九列為被告。
這種就百分之一萬不會成立的東西,所以分到「他字案」了,看到了ㄇ?
沒分到「偵字案」,代表根本連偵查都沒必要,也不會有什麼起訴不起訴的問題,最後就是
檢察官查無不法,行政簽結而已
說到底這些人不承認中華民國,卻跑去中華民國檢察署,用中華民國刑法告人,根本精神錯
亂,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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