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寺廟
我有一個倡議
人家說外國人的錢都捐到學校
台灣人的錢都捐到寺廟
所以外國人一堆諾貝爾獎
所以我是倡議
台灣以後禁止寺廟捐錢,除非寺廟認養學校
具體執行步驟是這樣
第一、先修法學校如何捐款,愈透明愈好
第二、再修法學校如何讓寺廟認養,愈透明愈好
至此寺廟仍不知大禍臨頭
此時我們需要一個本人不再連任 他的政黨也已執政十六年
一定會政黨輪替
同時也是滿有魄力的領導者
例如敢把議員補助款取消的這類人
然後執行第三步
第三、寺廟不准接受香油錢 除非你有認養學校
由於此前已將學校與認養者的法律修補完畢
所以 此時寺廟所收的香油錢就必須繳稅
而為什麼寺廟之前沒有抗議
是因為那是修學校的相關法律不關他們屁事
直到第三步執行以後
他們才發現那其實是針對寺廟修的法
名為學校捐款法 實為寺廟捐款法
如此一步一步務實的解決寺廟捐款亂象
杯酒釋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