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正視轄內工廠特性切實列管 監察院糾正

作者: KAWABONGGA (硬梆梆)   2023-07-21 19:08:58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未正視轄內工廠特性切實列管 監察院糾正桃園消防局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今天說,桃園消防局未能正視轄
區特性,切實列管轄內工廠藉以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與複查,易肇致重大損害,核有違失
,監察院日前已通過他們所提的糾正案。
張菊芳、郭文東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內政部消防署統計,民國109年1月至111年8月,各
區域工廠及倉儲火災件數均以桃園市為最高,消防統計年報也指出,桃園市工廠及倉儲火災
起火比率,高於全國及新北市。
監委說,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曾在審核報告指出,桃園消防局對於轄內工廠的列管作業尚欠
周延,未能確實有效掌握並據以進行檢查,在監察院介入調查後,消防局仍一再以「因各不
同機關依其權管法令之列管目的、對象定義及範圍均不相同」為由,未切實檢討所列管數據
與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列管工廠數量落差達3000餘筆一事。
監委指出,消防局雖然有至現場確認登記或設立工廠案件是否屬於列管對象,卻未提出相關
查核或勾稽等佐證文件,顯然桃園消防局未能正視轄區特性、切實列管轄內工廠據以進行消
防安全設備檢查與複查,易肇致重大損害,核有違失,因此糾正桃園消防局。
張菊芳、郭文東表示,桃園消防局在111年度對轄內工廠消防安全設備檢查連續不合格、並
處以30天以下停業處分者計有9家,這9家嚴重違規次數4次至12次不等,更有業者自首次裁
處日至停業處分連續嚴重違規高達4年6個月。
監委說,此類違規業者漠視法令規範,輕忽場所內消防安全設備長期不合格,甚至未設置,
已無從發揮其預警與保護功能,桃園消防局應檢討正視並謀求積極對策,尋找有效監督作為
,以符合消防法立法目的,並消弭公共安全疑慮。
張菊芳、郭文東表示,消防安全設備一旦故障或不足,將使場所內人員未能藉以即時感知災
害發生,恐將失去最佳時機,肇致避難延遲並衍生搶救困難的情形,各直轄市對於處分停業
或停止使用、怠金或斷水斷電等裁量金額及作為各異,內政部消防署應就法令面及執行面均
應通盤研議檢討改進。(編輯:蘇志宗)
5.新聞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721026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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