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qqqa (Aqqqa)
2023-07-22 10:08:26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1745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影/「翹牌」檔車騎士拒簽紅單還錄影自保 警:最高可罰1萬800元
2023-07-22 09:47 聯合報/ 記者古和純/高雄即時報導
21歲張姓男機車騎士周三行經高雄鳥松公園路,因他騎乘的白牌打檔車未依規定懸掛車牌
,巡邏警見狀隨即上前攔停,張男拿起手機錄影保障權益,直說沒有要規避罰單而翹牌,
但警強調「車牌號牌」需從後方明顯辨別,非可視即可,全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規定掣單舉發。
「這個合法!我該有的都有。」張男說明車牌懸掛方式符合標準,並表示過去也曾收過超
速罰單,翹牌並非規避罰單,但這個說法員警並未接受,並詢問張男車輛號牌是否做過更
改。
警指出,參照橋頭地院110年度交字第237號判決「所謂牌照懸掛固定者,係指牌照正面固
定朝向後方,倘牌照正面得任意傾斜,改變角度,致他人對其牌照上之文字、數字有所誤
認,或不易辨別時,即非固定懸掛,自屬未依指定位置懸掛」。
員警現場查看該車牌翹起的角度,並告知張男,從後方看去明顯與規定正面懸掛方式不符
,依法掣單舉發可處最高1萬8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不過,張男自認沒有違規拒簽罰單。警告知他可簽收也可不簽,但倘若對舉發事實有異議
,而拒簽收紅單,舉發人員會在紅單上註記「拒收」或「拒簽」,紅單仍屬完成合法送達
並建議他還是先行簽收紅單,事後可再向監理單位申訴。
警方強調,車輛改裝仍須符合法規依據,車牌應依規定掛在其原有固定適當的位置上,不
得擅自裝設於旋轉架上或刻意向上翹。如遇肇事逃逸事件時,將造成後續追查困難,切勿
聽信他人建議違法改裝,否則荷包失血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