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2895341 (煙大屌宅男)》之銘言:
: : 快訊/13歲少女當誘餌反遭性侵 桃園市警局懲處涉案人員、小隊長
: : 針對桃園市13歲少女於2020年間配合警方辦案男子逼迫進行性交易案,為配合中壢警方偵
: : 辦竟自身出面誘捕,在警方監控下仍遭張男逼迫口交得逞,桃園市警局督察室今(22)日
: 這個案子有點怪
: 你說誘捕 是怎麼誘捕??
: 如果是男子上網找少女口交
: 就可以直接把男子引誘出來逮捕了
: 再根據IP紀錄定罪
: 我懷疑警察是不是想省下查IP的步驟
: 故意放給對方吃 但又吃不到
: 這樣才好定罪
: 不然有必要叫少女去誘捕嗎??
: 而且以前誘捕不都是警察去網路反串釣魚
: 什麼時候變成真人釣魚??
只能說 大家都不懂法律
就是要有現行犯證據 精液
才能罪證確鑿!
所以當然要13歲少女 口出來或是讓對方射精
這樣才有辦法定罪!
犧牲一個13歲少女 換以後千千萬萬的少女
這樣子看起來 有一說一
警察的行為也很合理吧?
有八卦嗎?
八卦版是不是又翻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