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傅姓女子去年9月25日下午4時許,在臉書20多個藍營社團發文稱造成46死的城中城大
火,是陳其邁縱容建商縱火,「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結果遭調查局搜索
,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以「選民有質疑權利」等理由,認為
若入罪恐打擊言論自由,判傅女無罪。
判決指出,2021年10月14日,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失火,最終造成46人喪命,,去年大
選前2月,傅女在多個藍營、韓粉社團發文,「笑死,高雄一堆浮屍,陳雞邁視而不見,
……,城中城縱容建商縱火,燒死幾十人,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
因貼文點名城中城大火是建商縱火,被陳其邁陣營提告,調查局資安工作站隨即立案偵辦
,並前往傅女家中搜索,帶回多項證物。
檢方認為城中城大火已歷經法院一審判決,且針對市府疏失部分已經簽結,傅女未經查證
,發表言論不實,已有意圖使人不當選意圖,偵結依違反選罷法將她起訴。
傅女挨告喊冤,稱她會在社團貼文是為了測試臉書帳號還能不能使用,何況城中城大火發
生後,經過媒體多次報導,她是提出自己的疑問,並沒有散播不實言論。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城中城大火案發後,陳其邁曾對外表示「起火原因不排除為人為縱火
」,另也有媒體指事發前曾有情侶爭吵,因煙蒂未熄滅而引起火災,社會對於市長是否應
負政治責任,也有熱切討論,因此傅女評論陳其邁應擔負行政疏失、政治責任,並非毫無
根據。
另外,城中城大火檢方曾簽分五大案調查,但最後認定沒有公務員或其他人須為此事負刑
責,五大案全數簽結,然簽結僅限是否涉有刑事責任部分,有沒有行政法規範上的疏失,
尚未查明,因此傅女就大火報導推論、質疑陳其邁就大火涉有相關責任,根據她發文脈絡
,並非惡意虛構發文。
法官認定,傅女發文質疑內容為陳其邁任職市長時的施政情形,攸關競選高雄市長的適任
性,因牽涉公共事務,往往需有人幫助解讀不充分的訊息,進而鼓勵更多資訊能夠被提出
討論,因此名譽權在此情境下,也要作出些微退讓,容忍此等言論所帶來的風險。
法官綜合事證,認為傅女發文內容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是陳其邁競選時無從迴避的爭點,
若對傅女入罪,恐對言論自由及相關言論產生寒蟬效應,傅女言論屬憲法保障範圍,不具
真正惡意,判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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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18974
6.備註:
法官說得不錯
若這樣就定罪
恐對言論自由及相關言論產生寒蟬效應
民眾評論政府疫苗採購
結果一堆人被民進黨立委吉
結果正常評論的人都不起訴
有政府 會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