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國中公民課本有教投票權基礎原則,
即憲法第 129 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
法行之。」
其中平等原則最主要的解釋就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只要是受過基礎教育的人都知道,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即勾勒出國家精神的基本雛型。
絕大多數國家憲法都是從建國以來便確立基本精神,當然世界上某些特別的國家會時不時修
改憲法,以符合執政者利益(e.g.取消元首任期限制等)。
而本國憲法的平等權在第 7 條 即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即本國精神上不允許存在優於他人特權階級的存在,當然實務上如何大家都懂,畢竟外役監
獄不是人人能去。
「憲法這種東西就是為了要當權者遵守才制定的法律。魯道夫只是強制他人遵守法律,而自
己本身卻拒絕遵守法律或受法律的束縛,所以他根本就不是什麼鋼鐵巨人,只不過是個不能
抑制自己的欲望的人而已。」-銀河英雄傳說。
投票權的平等即是廣義平等權的延伸,有些事情雖然實務上被打破,但在目前我國社會中的
公民環境,既得利益者依然難以且畏懼對基本精神直接批評與攻擊,因為一個受過基礎教育
的公民無法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然而四叉的發言,本質上是「我優於你,所以我應該享有比你更高的政治權利」的體現,也
是直接抨擊了憲法的基本信仰。
所謂民主,正如楊威利所言:
「何謂民主主義呢?複數的政黨、複數的報紙、複數的宗教、複數的價值觀……」其中重點
,即是複數的價值觀,所謂複數的價值觀,並不是字面上的簡單意義,它背後所代表的,是
允許不同價值觀存在的包容精神。
所謂霍爾總結的伏爾泰精神「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以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對於一個提倡民主的人來說,質疑他人權利這種話根本不可能被接受,然而對於一份生意來
說,如此創造分裂卻是個好選擇。
「所謂民主主義並不是成為一間叫作政治的高級旅館的賓客,而是必須先靠自己的力量建起
小木屋,靠自己的力量升火,一步一步慢慢來的。」-銀河英雄傳說
必須提醒大家,民主並不是理所當然,它是國家中每個公民自我要求的總體呈現,當你選擇
去接受單純的二元對立,用仇恨、攻擊與歧視去對待自己的同胞,我們引以為傲的民主終將
淪為兩群對立的既得利益族群用來享受的工具。
十分推薦大家去看銀英傳與十二國記,兩個對於專制和民主的極端思辨。
我以身為華人社會唯一的民主政體一份子而自豪,這也是我們與對岸的最大不同,願你我都
能保持勤勞,用批判、思考與包容維持我們得來不易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