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三民區某私立幼稚園5月爆發幼教老師不當體罰,對幼生
敲頭、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藤條拍打等,該名老師於事發後已遭幼兒園解聘,教育
局今(21日)公布認定委員會決議結果,裁處老師3萬6000元罰鍰,並應接受12小時幼兒輔
導管教及情緒管理課程,幼兒園負責人亦遭裁罰3萬6000元。
這起案件發生在5月25日,一名家長因女兒回家告知頭痛、被老師打,至幼兒園調監視器畫
面,發現當天不僅女兒被老師敲頭,還有其他幼生被老師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藤條
拍打,對此,幼兒園回應,事發後發現這名老師確實有不當管教行為,已將老師停職、資遣
,但否認老師有對幼生踢頭行為。
案件經教育局及社會局調查,調閱5月24至26日監視器畫面,並訪談幼生家長及涉案教保服
務人員,發現該教保服務人員確有不當對待幼生等違法行為,教育局依法提送認定委員會,
並決議裁處老師3萬6000元罰鍰,並應接受12小時幼兒輔導管教及情緒管理課程,幼兒園負
責人亦遭裁罰3萬6000元。
教育局重申,針對不當對待幼兒案件絕不寬貸,針對本案將持續追蹤該園在幼兒照顧及輔導
管教上之相關作為,確保幼生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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