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沒有優先用血權這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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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血液基金會網站:「……71年9月……凡捐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及同胞兄弟姐妹
急需用血時,得優先供應並可享受免收材料工本費或減半收費的優待……」。
「……自80年開始,積極推動無條件、無補償的完全捐獻觀念,廢除預存血及互助制度,分
階段漸進式的宣導。
時至血源穩定的今日,因醫療用血的費用已由健保給付,血液也百分之百供應無虞,已沒有
過去供血窘迫的狀況,這些應急或互助的辦法也就不復存在,完全供應醫療需求,也是我們
的使命。」
血液基金會就是希望大家捐血屬於無條件奉獻。
※ 引述《zero7217》之銘言
: 以前第一次捐血時記得醫護人員有跟我說
: 有捐過血的人,家屬需要用血有優先權(沒記錯的話,應該是2000年左右)
: 今年四月時有一篇文看到有個人定期捐血
: 然後他老媽需要用血時,血用買的他能接受,但還要排隊等血
: 讓他發誓今生再也不會去捐血了
: 不要說捐血作功德這種道德綁架的智障言論
: 我不管你血液基金會賣血給醫院賺多少錢
: 我不在乎你捐血送的東西好不好
: 但捐了好幾次血,等到你有一天你或親屬需要用血時
: 還需要跟沒捐過血的人一起排隊,你好歹用個捐血多的人有優先權很難嗎
: 根本把捐血的人當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