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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抖音學出事!屁孩「臭鞋放超商鮮食櫃」炫耀 遭求償百萬哭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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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效仿抖音網紅,將鞋子放在超商鮮食櫃拍照上傳挨告。(圖/翻攝自臉書《靠北7-11
》)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2023年07月31日 11:47
桃園一名26歲詹姓男子與友人效仿抖音網紅,把髒鞋放到超商鮮食櫃上,並PO上IG、臉書炫
耀,遭判刑拘役40日。另超商企業認為名譽受損提出民事求償100萬,日前遭到駁回。
此案發生在2020年3月26日凌晨1時許,詹男與另名19歲龍姓男子(通緝中),以及2名未成年
少年(少年法庭審結),在抖音上看到有網紅拍攝超商放鞋子的影片想跟風拍攝,由詹、龍將
黑鞋與拖鞋放在原本放置飯糰、香蕉等食物之開架式冷藏櫃,並由2名少年持手機拍照,再
分別上傳到他們的IG限時動態、臉書上。
結果照片被網友誤以為是店員鬧事,截圖PO網公審「請問你們這樣把鞋子放在這裡不嫌髒嗎
?早上進貨都是放吃的耶……你這樣誰敢買阿」,該超商企業發現後氣得報警捍衛權益。
詹男雖提出兵役體檢證明自己的智能較常人為低,但法官認為詹男對於問題均能自然應答,
並對共犯證詞表達意見,認定其生理及心理狀況,尚不影響其罪責,依共同犯散布圖畫誹謗
罪判處40日,得易科罰金。
超商企業另外提出民事訴訟,表示詹男以此方式散布其門市食品衛生管理鬆散及品質不潔之
不實訊息,致使名譽受損,求償100萬元;詹男喊冤稱,照片不是他拍也不是他PO的,雖然
願意賠償,但金額太高負擔不起,請求酌減賠償金。
桃園地院認為,該超商企業為公司法人,主張名譽、商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之可言,
自不得請求損害賠償,除了名譽權外,超商也未再主張有其他權利遭到侵害,求償百萬無據
,應予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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