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愛太深!女閨密被看上 16歲少年幫忙下藥助男友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任姓男子與16歲陳姓少年交往,因看上對方同年齡的女閨密,竟要求對方幫忙在酒裡下藥,好讓他能性侵。陳姓少年因深愛任男,竟答應幫忙約人和下藥,害女閨密遭任男痛打凌虐、逼喝汽油且險遭性侵;桃園地院今依2人以上以藥劑共同強制性交而凌虐未遂罪判任男4年徒刑,可上訴。陳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諭知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任男與陳姓少年曾是情侶,但2人交往期間,他又看上少年的16歲女閨密,想和女閨密發生性關係,還拿安眠藥要求少年幫忙迷昏對方。陳姓少年因為深愛任男,2020年5月某日佯裝心情不好,約女閨密到他與任男的租屋處聊天,並在女閨密的杯子裡下藥,見對方意識模糊,打電話通知在外等待的任男進屋。
任男發現少女尚有意識,持馬克杯打破女方頭,又持磨刀棒戳對方胸部和大腿內側,並用變聲器掩飾身分,要求對方從「發生性關係」、「身邊所有的人被殺光」和「沾滿汽油的毛巾塞嘴10分鐘」3個選項擇一,後來逼餵對方喝汽油。
陳姓少年的女閨密慘遭任男凌虐,後來假裝昏倒才未被性侵,人身自由遭限制長達12小時才獲釋。
審理時,任男承認傷害凌虐,否認下藥性侵。他辯稱自己經常頭痛,所以拜託陳姓少年幫忙保管安眠藥,但法院認為說法不符常情,再加上他犯案過程曾嘗試脫少女衣物,少年也指證他有性侵意圖,仍被認定有罪。
法院認為,任男為滿足自己性慾,與陳姓少年共謀下藥犯案,並以馬克杯、磨刀棒和汽油等物凌虐,造成被害人身心傷害甚鉅,且犯後始終否認,所為應與非難,但考量任男在辯論終結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量處其刑。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bit.ly/43S14tA
6.備註:
男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