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東西根本沒什麼好吵的
以前還沒有網路的時代,著作權就是在書籍的出版社以及作者,這是他們的創作,專利在他
們身上
但在這種資訊爆炸的時代,所謂知識所有權到後來本來就很難界定,基本除了科研相關的事
物,會有一定時間的專利權外,其他東西基本很難分清楚
打個比方,我在網路上看到某個相關知識,再把內化成我的想法,之後把彙整成一篇能夠讓
我賺錢的文章,你說這算抄襲嗎?
可能對於訊息源頭方,這就是抄襲,但對於信息相對落後的接收方,這就是一個富有價值的
東西,不管是知識還是娛樂的成分
所謂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對於一些不懂海外語言,無法攝取相關訊息的人來說,這確實就是
一個方便於獲取相關資訊的平台,而這種搬運就是在賺這種訊息差
反而站在他的角度,海外人士因為不會中文,沒有辦法吃下華語市場,所以這就是屬於他的
機會,所以在聲明中講得其實也沒錯,原作者有權叫他下架影片,但觀眾沒有,完全看原作
者意願
而且很少會看到有人是百分百照抄,通常會換個表現形式,直接照抄就是白目,沒有情商
所以基於這種情況我們通常把抄襲換成一個比較好聽的講法,「借鑒或致敬」,來避免被扣
上抄襲的這個帽子
其實台灣也有很多網路新聞,也是先參考外國比較有話語權的報社,所以才會在新聞內看到
,「根據華爾街日報/BBC/新華社表示」,但實際你抄了多少,我們不知道
網路文章就更不用說了,google一件事演算法常常推出來好幾個一模一樣的文章
如果真的要控管抄襲,就是要從源頭控管,像中國搞一個網路長城,但這在民主自由的地方
有可能嗎,答案是沒有
那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我們只能回歸市場機制,早就知道這訊息的人,自然不會去看
老高的影片,而不知道或者就是只想看老高跟小莫,覺得他們講的才有趣的人來說,不管是
不是抄襲就是會去看
結論:想看的人自然會去看,不想看的人自然會退訂
為了避免被講是老高粉,這邊先聲明一下,早期確實是蠻喜歡看老高的影片的,但自從越來
越標題黨後,總覺得初衷變了,後來也就慢慢沒有看
個人認為老高這次是公關處理得不好,其實他會員那麼多,如果只有16人跳出來,一開始冷
處理,自然就會被訊息洪流覆蓋掉了
反倒是現在大動作特別發了一篇回應出來,而且回應的還沒有什麼情商,直接變成所有人的
焦點,基本走到這一步就是準備炎上
而後續會怎麼走,我自己是拿好爆米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