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在少子化問題嚴重
政府應該要鼓勵國人跨國婚姻才對
但政府卻針對18個特定窮國家設制「境外面談」制度
其中就包括與台灣人交往最多數的
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等東南亞國家
依規定
台灣人必須先完成與外籍配偶當地結婚登記
並向我國駐外使館申請面談
通過面談後,確認雙方有結婚事實
外籍配偶才能取得簽證來台
這樣在外國從結婚到完成境外面談後領取來台簽證
至少要花掉3個月到半年以上的時間
境外面談能否有效防止人口販運不只要先打上問號
還可能阻礙到真正想結婚的夫妻
反觀如果外籍配偶是歐、美、日、韓等有錢國家
領個單身證明等文件就能直接在台灣結婚
所以政府為什麼要帶頭歧視東南亞外籍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