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提告
1.政府沒有提供足夠且適合的無照駕駛練習場地,在技術不佳不敢在馬路上練習情況下,導
致青年
學子只能利用河邊人行道練習才導致慘劇。
明明知道高雄多數人都是機車代步,卻沒有提供適合的場地練習。很明顯就是政府缺失。
2.人行道沒有阻止機車進來的設施,既然人行道提供行人使用,為何沒有設計路檔避免機車
闖入來保護行人呢?政府明明知道行人道騎機車是高雄特色了,甚至引起外國人發文討論此
特色,甚至最後政府還放棄強制執法取締機車族上人行道,改成柔性勸導。就應該有配套措
施,要區分適合機車族的人行道與不適合機車族的人行道。
很明顯這就是政府不嚴厲執法,卻又不保障機車族騎人行道的安全性。
3.即使人行道是行人使用,也會有腳踏車族經過,只要有人不管他有沒有騎任何形式的車輛
,都有可能因為護欄不夠高與墜落。今天是騎機車的掉下,明天可能是路跑的人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