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好奇這是怎麼查到的嗎?
一堆租屋廣告刊登在網路平台上,貼在電線桿,自家大門的都沒在報稅也沒在查,
甚至收店面租金的房東都沒在報稅,這個自己借給親人沒公開的卻被查到??
另外還有說扣重稅,有在報稅的應該會知道累進稅級,租金也不知道多少
是要怎麼判斷要補繳多少稅或著是有沒跨到下一級距?
有高手可以解說一下這案例到底國稅局是怎麼查到的嗎? 重稅是多少?
: 原來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了無償或非營業使用,其餘
: 都要計算租賃費用,而且房子給本人、配偶及直系血親直接住沒問題,但兄弟姊妹這些旁
: 系血親,就要辦理「無償使用公證」、訂立契約證明,否則國稅局可依法,認定為出租行
: 為,要求繳納所得稅。
: 屋主林小姐說:「戶政那邊可以稍微提醒一下,因為畢竟每個人都不是什麼職業房東,或
: 者是包租公、包租婆,不然一般人真的很難知道。」
: 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免費提供給親朋好友來居住的話,那建議就要到戶政事
: 務所辦理,無租賃關係聲明書,那也要呼籲我們的政府機關,我們的戶政單位也要做適當
: 的教育宣導。」
: 另外,房屋無償借用公證費,若簽約1年,按租金總額20萬以下收1千元、20萬到50萬收2
: 千元,務必釐清申請程序,別因為少一步,白白讓荷包大失血。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807F07M1
: 6.備註:
: 會不會太誇張...自己的房子借親人住也被課重稅
: 國稅局怎麼不去調查有出租事實卻沒有誠實申報的房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