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這個議題就不得不補刀了
1.首先我們先來看行政院當年8年20萬戶的計畫內容:
(取自於行政院112年刊登重要政策 "20萬戶社會住宅,穩步邁進中")
目標:8年(106至113年)分兩階段逐步達成,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
第一階段(106至109年):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計8萬戶
第二階段(110至113年):政府直接興建8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計12萬戶。
也就是說直接興建社會住宅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
2.再來我們來看內政部對於社會住宅達成計算戶數的定義: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349266
內政部表示,政府自105年啟動8年20萬戶社宅政策以來,前4年採「中央補助,地方推動
」模式,於109年啟動「中央主導,地方配合」模式,依據行政院106年3月6日核定「社會
住宅興辦計畫」,直接興建戶數係以工程完成發包(即決標)視為達成,此標準從未改變
簡單來說就是完工+施工中+發包,"不含規劃中"
3.接著我們來看截至7/31為止內政部統計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分別地達成狀況:
社會住宅
https://lurl.cc/iUYfz
總數達到124,425的總戶數,看起來已經達標
但剛剛有說到對於達成的定義是:完工+施工中+發包,不含規劃中
我們也不談所謂的發包跟施工中到底要到哪個猴年馬月才能完工讓人入住
通通粗暴的加總起來,可以發現其實只有84,461戶,達成率70%
包租代管
https://lurl.cc/bV6ea
可以看到表格當中合計完成75,854戶、迄今為止有效契約戶數:56,246戶
這邊又有兩個貓膩在:
1. 包租代管的簽約戶數的達成定義該如何計算?
舉例來說:政府去年包租代管戶數10,000戶,今年包租代管戶數8,000戶
那政府包租代管的成效是10,000戶還是8,000戶,又或是18,000戶?
如果我們用最寬鬆的定義來算包租代管成效,當然可以得到很漂亮的94.8%達成率
但若是用迄今為止有效的契約戶數來當分子,達成率就僅有7成
2. 簽約戶數不代表入住戶數(這點社會住宅也適用)
舉例來說:在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審核報告第一冊第337頁寫到:
內政部推動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作為因應民眾對社會住宅需求之
過渡性措施,惟申請案件量與計畫目標2 萬戶尚有差距
且已轉型社會住宅之入住率未及5 成,允宜研謀改善
像是兆基好宅敦北館包租代管可招戶數240戶,但實際上簽約戶數僅有107戶,
入住率不到一半
更別說那些還沒蓋好的社會住宅根本住不了人
如果我們要細究這些定義上的達成,截至目前為止到底讓多少人入住....
我看算了別追究了,太粗暴了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