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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記者署名:
吳建輝
3.完整新聞標題:
男騎車被無照男撞飛 更慘的事發生了!後方酒駕友直接將他輾斃
4.完整新聞內文:
男騎車被無照男撞飛 更慘的事發生了!後方酒駕友直接將他輾斃
19:242023/08/08 中時 吳建輝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3-08-08/1024/20230808005318.jpg
彰化地院審結,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薛男有期徒刑3年6月。游男則依過失致死罪處有
期徒刑10月。(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杞姓男子與友人薛男等到南投某KTV喝酒歡唱到凌晨,酒後共乘計程車返回杞男位在
芬園住家,同日清晨杞男騎車到早餐店要吃早餐,路途中不幸遭無照的游男撞倒在地,更
慘的是還被後方開車趕來要會合一起吃早餐的薛男撞上,當場慘死;彰化地院審結,依酒
駕致人於死罪,判處薛男有期徒刑3年6月。游男則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0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的1月9日凌晨1點左右,杞男與友人在南投縣草屯鎮一家KTV飲酒,結束
後一行人共乘一輛計程車回杞男家休息,同日凌晨5點半左右,杞男起床後騎機車要去早
餐店吃早餐,同行的薛男也酒後開車搭載友人蔡男欲與杞男會合,不料路上撞到倒臥在行
人穿越道的杞男。
檢方調查,與杞男相撞的游男無照駕駛,當時行車至芬園鄉成功路與彰南路交岔路口,欲
左轉往彰南路疏未注意貿然左轉。而當時杞男騎機車疾駛而至,因見游男車輛即將左轉,
杞男為閃躲游男造成失控滑倒,撞擊游男車輛後受傷倒臥於行人穿越道。
游男見杞男倒臥在行人穿越道上,疏未及時在適當距離處豎立明顯警告設施,導致後方薛
男酒後開車駛至,輾壓過杞男身體,導致杞男創傷性休克,經送醫急救仍不治。薛男經警
酒測,測得酒精濃度零點八八毫克。
法官審酌,游男曾無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經法院判刑二月,卻未記取教訓,猶輕忽交通
法規及用路人安全,考量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等情,量處有期徒刑10月;另薛男輕忽
己身及同車乘客安危,酒駕通過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處,未注意車前狀況,造成杞男
死亡,考量與杞男父母達成和解等情,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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