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編輯 張君堯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伊拉克禁媒體用「同性戀」一詞!勒令一律改稱「性變態」
4.完整新聞內文:
伊拉克官方媒體監管機構表示,8日已下令該國運營的所有媒體和社群媒體公司不得在旗
下內容中使用「同性戀」(Homosexuality)一詞,而應使用「性變態」(Sexual
Deviance)一詞。
《路透》報導,「伊拉克國家通訊和媒體委員會」(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Commission)在一份8日發出的聲明中指出「CMC禁止所有獲得許可的電信和網路公司在其
任何應用程式中使用這類字眼」,並補充說「『性別』(Gender)一詞的使用同樣被禁止
」。
此外,CMC在聲明中強調「監管機構已指示媒體機構不要使用『同性戀』一詞,而應使用
正確用語:『性變態』」。政府發言人則表示「對違反規定的處罰尚未訂定,但可能包括
罰款」。
事實上,伊拉克的法條中並未明確將同性戀定為刑事犯罪,但其刑法中定義鬆散的「道德
條款」(Morality Clauses)已被用來針對LGBTQ+族群。
伊拉克主要政黨過去2個月加大對LGBTQ+族群的批評力道,什葉派穆斯林更經常「焚燒彩
虹旗」,以此抗議瑞典和丹麥近期焚燒古蘭經的行為。據悉,全球目前仍有60多個國家將
同性戀定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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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world/2202998
6.備註:
世界不是只有歐美日韓
英文報導是用sexual deviance,至於翻成性變態合不合理就看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