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lkBK (blitzkrieg比較低)》之銘言:
: 如題啦
: 剛看到一個影片
: 電動機車A男,被BMW車B男逼車
: 後來B和他車上朋友對A毆打
: B打到一半回車上拿刀,用刀背打A頭(沒流血)
: 後來不知怎麼搞的扭打到B的刀子掉了
: A跑去撿起來砍死B
: 案發五天後警方認定A正當防衛,無罪
: 太扯了吧
: 在台灣A至少要進監獄= =
: 為什麼中國正當防衛很容易無罪
台灣糾結在 (1)時間點 (2)防衛手段的衡平性
這個 case 不考慮黨的問題, a在台灣會進去蹲, 理由:
(1) 他用刀背打: 對方顯然沒有殺人的意圖, 你反擊的時候, 用刀刃把對手殺掉
這過不了關
(2) 刀子已經掉到地上: "現在" 不法侵害已經結束, 你應該要報警阿, 怎麼
會去撿刀, 把對方砍死?
正當防衛成立很嚴格, 雖然大家很批評
但如果像大陸這麼寬鬆, 囿於大陸法官的水平不怎麼樣, 沒辦法思考事情的本質
我覺得挑唆防衛那種在反擊中殺死對方的 , 可能會是大陸法院的另外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