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瑪莎拉蒂三煞首惡張敦量 有逃亡疑慮再延

作者: qq326 (奈何還是要分離...)   2023-08-11 14:37:3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瑪莎拉蒂三煞首惡張敦量 有逃亡疑慮再延押2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年11月間,因擦撞細故而將宋姓大學生打得一度命危的「瑪莎拉蒂三煞」,首惡張敦
量羈押已經超過1年半,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名判刑9年的他,上月再度聲請交保,張的
父親還提出賠償700萬元的和解條件,但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認為,張還是有
逃亡等疑慮,裁定從本月23日起再度羈押兩個月,可抗告。
張敦量從2021年11月被羈押之後,羈押至今達1年9個月餘,至於另外2名共犯李韋霖(27
歲)、陳勁豪(21歲),已於去年交保,張敦量是目前唯一羈押的被告,張敦量的辯護律
師聲請交保,理由包括沒有逃亡之虞、也沒有逃亡事實,張父也願意賠償700萬元,但還
是沒有達成和解。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張涉嫌的殺人未遂罪名,一審法院認定有罪,而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並與其所犯2次強制罪所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張的犯罪
嫌疑確屬重大;他觸犯的殺人未遂罪,是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而
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這是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張逃匿規
避審判與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
法官認為,被害人宋姓學生當時傷勢嚴重,一度命危,幸經送醫救治而未衍生死亡憾事,
「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
限制之程度」,交保或責付等,都不足以確保審判或執行能順利進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
,裁定從本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
一審判決指出,此案發生於前年11月7日凌晨發生小車禍後,搭乘瑪莎拉蒂的張敦量,僅
因擦撞細故,先對宋生與車內女同學(有未成年少女)恐嚇威脅,或威逼「下車」,張敦
量於路旁毆打宋生,李韋霖與陳勁豪架住宋生,讓張反覆毆打,宋生倒地時,張敦量「頓
起殺機」、「突起殺意」,用腳踹擊宋生頭部,「目無法紀、手段兇殘、惡性與犯行都重
」,宋生因急救而倖免於死,但至今仍有四肢功能受損的重傷害(例如寫字困難),張敦
量判刑9年,李韋霖與陳勁豪各依傷害致重傷害罪(架住宋生、讓張敦量毆打)、強制罪
,2人各4年8月,目前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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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羈押了將近2年 有點久... 青春年華就這樣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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