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1顆雞蛋」砸到腦震盪!女1年不能工作

作者: Aqqqa (Aqqqa)   2023-08-12 16:44:1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6503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被「1顆雞蛋」砸到腦震盪!女1年不能工作求償百萬 判決出爐
2023-08-12 16:05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花蓮即時報導
某義工團成員前年到花蓮入住民宿,晚間慶生會上,陳姓男子手握雞蛋敲擊謝姓女子頭部
,造成謝女腦震盪及肌肉拉傷,謝女提起刑事附民事告訴,連同1年不能工作的薪資、精
神賠償等,求償135萬餘元。陳男刑事部分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已上訴,民事
部分判賠4萬1470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及謝女都是某義工團成員,前年4月17日晚間在花蓮某民宿慶生,陳男
以雞蛋用力敲擊謝女頭頂,致謝女受有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及肌肉拉傷的傷害。
謝女提告求償醫療費用6470元、車馬費1萬元、12個月不能工作的薪資72萬元、保健品5千
元、看護費7天共1萬4000元,且因她是義工團常務理事,當時剛洗完澡被用雞蛋砸頭,全
身都是蛋液相當狼狽難堪,也覺得暈眩,一併求償60萬元精神賠償,共索償135萬5470元

花蓮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醫療支出、保健品費用等有醫療費用收據佐證
,請求有理由。
至於工作損失、車馬費、看護費,從謝女提出的醫院、身心診所診斷證明書,都只記載追
蹤治療、避開壓力源、宜多休養等語,沒有記載她因傷不能工作或者需要專人看護,車馬
費也沒有證據,認為原告無理由。
另謝女提出60萬元精神撫慰金,合議庭斟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加害程度、被告動
機等,認為以3萬元為適當,因此判決陳男須給付4萬1470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