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原來台電預算要送立法院審查喔?
可是剛查規定:是該公職人員若依法有監督所屬機關之職權,其本人及其關係人自不得參
與所屬機關及受其監督機關之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所以立委的爸爸擔任負責人的公司,跟被立委審查的公司,做交易沒問題嗎?
還是立委不算公務員所以沒關係?
有沒有人懂法律可以跟我解釋嗎?
: 館長這下子怕是得挨告, 因為確實講錯, 台電網站都有公開資訊
: 而且因為涉及執政黨的選票利益
: 只要上頭一聲交代, 台電法務戰隊就會動起來
: 不過鄉民本性愛看熱鬧, 就想看全明星擂台賽, 國昌幫館長辯護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1-16/355390
: 台電的預決算書都得送立法院
: https://www.taipower.com.tw/tc/download.aspx?mid=109
: 112 年度法定預算書, 證明館長講錯的部分只需三頁
: P.275/276 https://i.imgur.com/HOJoExJ.png
: 售電 2475.23 億度, 收取電費 7279.60 億元, 平均電價 2.9410 元/度
: 發電(含外購) 2593.77 億度, 成本 9821.31 億元, 平均成本 3.7865 元/度
: P.86 https://i.imgur.com/sxEsXlY.png
: 外購陸域風力 168.2 萬度, 購電成本 1474.7 萬元, 平均成本 8.7675 元/度
: 外購離岸風力 77.00 億度, 購電成本 515.18 億元, 平均成本 6.6901 元/度
: 外購太陽能 112.48 億度, 購電成本 532.46 億元, 平均成本 4.7338 元/度
: 小學程度的數學就可以知道
: 電費一共收到 7279.60 億, 成本 9821.31 億, 本業虧損 2541.71 億
: 陸域風力每度電要虧 8.7675 - 2.9410 = 5.8265 元, 168.2 萬度虧 980.01
萬
: 離岸風力每度電要虧 6.6901 - 2.9410 = 3.7491 元, 77.00 億度虧 288.68
億
: 太陽能每度電要虧 4.7338 - 2.9410 = 1.7928 元, 112.48 億度虧 201.65
億
: 風力 + 太陽能, 總共也才虧 0.98001 + 288.68 + 201.65 = 491.31 億
: 外購風光佔本業虧損比重 491.31 / 2541.71 = 19.33%
: 這不就是柯P 常常幹訐政論節目, 三分真七分假嘛
: 不到兩成占比被講成虧損主因, 其餘八成不重要
: 原來館長也是相同套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