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嫌無罪全因做筆錄「遭上銬」 法官判決書引網熱議
: 判決書指出,2021年5月22日李男透過程姓少年,將10包毒品咖啡包以3500元賣給盧姓少年,盧姓少年被警查獲,警方循線追查到李男,警詢和檢方偵訊時李男都自白坦承犯行,被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起訴。
: 承辦員警則證稱,從警30多年來,只要是現行犯到案,一律上手銬接受詢問,從沒聽過有合法性疑義,且當下李男對「被上手銬」並無表達意見。
這個問題是說
你要怎麼說李是現行犯??
這新聞是說抓到盧男吸毒 盧男供稱是李提供 警察才去抓李
然後
這個叫現行犯??
你連是不是李提供毒品都還搞不清楚
沒有任何證據
你直接給李戴上現行犯的帽子 然後說明上銬的正當性
這樣對嗎??
除非你去抓李 在李身上搜出毒品
如果是這樣 也不會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