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MakeLove (台灣加油!)》之銘言:
: 台灣法院最令人詬病的除了恐龍法官重罪輕判之外,第二個就是冗長的判決過程。
: 有錢的話可以一直上訴,一二三審更一更二更三審拖十幾年,甚至加害人或被害人死了都還
: 沒判決下來。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請常去法院的鄉民進來傳授幾招,謝謝!
:
別的我記不清
有一件我倒是記得
榮星花園案
原因 有個當年名氣很大的立委叫周伯倫
大概就跟趙少康陳水扁同期的
打從認識他 他就背了條案子
結果從我學生時代到出社會
他才在某一天被判刑抓去關從此退出政壇
整整打了
十四年!
78.3.18 起訴
92.1.29 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所以打從知道這件事時 我對台灣的司法信心就直接打不及格了
14年啊 要是年紀大一點 不用坐牢就出意外 病死 或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