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侵占7990元公發洗衣機 金防部前少將參

作者: myIDis7 (個字)   2023-08-14 11:35:29
看不太懂欸
107.1.4 7990公發洗衣機
107.6.7 回庫8000元自購同一型號洗衣機
依照大水庫理論
應該是沒有貪污行為啊
而且關鍵蘇姓駕駛兵等人
應該不至於因為搬了兩趟洗衣機挾怨報復檢舉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 最低10年以上
而他被判12年也不是輕判吧
到底是怎麼弄得可以搞到被判12年
※ 引述《InoueNagi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2.記者署名:
: 2023-08-13 記者 吳正庭 金門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涉侵占7990元公發洗衣機 金防部前少將參謀長一審重判12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參謀長林帝志(現已改名)涉嫌將公家購買的洗衣機寄回台南市的
: 家中,據為己有,遭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金門地方法院審酌其
: 犯後均無悔意,以觸犯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 。
: 判決書指出,林帝志於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擔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對金防部
: 所屬部隊行政、採購、伙食業務,負有監督權責。2017年12月間,得知金防部後勤處將為
: 官兵採購洗衣機,主動提議要為時任金防部鄭副參謀長添購洗衣機,並指示所屬將其中1
: 台洗衣機(價格7990元),先放在參謀長辦公室,待鄭從台灣本島返回金門,再交付鄭使
: 用。
: 判決書指出,林帝志指示蘇姓駕駛兵詢問鄭副參謀長是否要使用該公發洗衣機?鄭表示暫
: 無更換洗衣機意願後,林帝志要求蘇姓駕駛兵將洗衣機暫置參謀長辦公室庫房內。未料,
: 林帝志明知該洗衣機是公用財物,竟於2018年1月4日指示不知情的蘇姓駕駛兵等人,將洗
: 衣機從辦公室庫房搬出,該洗衣機當時仍以紙箱包裝,依林帝志所寫地址及收件人,將該
: 洗衣機載往貨運公司金門營業所,託運寄至林帝志位於台南市住處,收件人是林的妻子,
: 將洗衣機占為己有。
: 判決書指出,由於金防部傳出林帝志將洗衣機寄回台灣本島,林為遮掩犯行,自費8000元
: 交給蘇姓駕駛兵等人,指示前往金門1家電器門市,購買與寄回台灣同型號的洗衣機運回
: 營區,並交代不要被部隊的人發現,蘇等將新買洗衣機置放營區庫房。
: 判決書指出,林帝志將公發洗衣機自台灣本島運回金門,經媒體報導司法偵辦的前後時間
: ,將洗衣機私下運至不知情陳姓友人處,並與陳商議該洗衣機提供給陳姓友人使用,並請
: 陳出具「洗衣機存放證明書」,於該證明書內註明洗衣機是「1年多前」交給陳姓友人使
: 用,試圖掩飾其將洗衣機侵占入己之行為。全案經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
: 局福建省調查處移送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函送後偵查起訴。
: 判決書指出,被告以身為金防部少將參謀長重要職務之便,圖私人不法利益,將所管領洗
: 衣機要求所屬以配屬車輛載運並託運寄至其台南家中,做此明顯公私不分、將職務所管領
: 公用財物侵吞入己之行為。以其參謀長地位之尊崇,仍侵占7990元的公用洗衣機,並於犯
: 後為掩飾犯行而故意購買相同型號洗衣機魚目混珠,更於案件爆發後,請託友人協助圓謊
: ;自偵辦之初,至審理終結,均無悔意。在歷經大量查證下,仍為不合情理的辯解,其犯
: 後明顯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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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9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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