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23-08-14 18:47:37
※ 引述《turbomons》之銘言
: 第一關浮報就過不了
: 法官一定會要浮報加班費的具體事證
: 加班就是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工作
: 這邊就要去精準定義
: 一個國會助理在上班時間以外做哪些事算工作
: 做哪些事不算工作
: 有個勞動部長說司機要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作
: 但國會助理工作可沒有這麼單純
: 下班後待機等老闆電話 聯絡溝通事務
: 算不算國會助理工作
: 再來最簡單一刀斃命的就是金流
: 只要薪資是匯進有工作事實的助理帳戶
: 該薪資就成為個人可支配所得
: 已經消滅了原有的性質
: 哪怕是不樂之捐
: 也要舉證高虹安用違法手段取財
: 要碼恐嚇 要碼詐欺 你要指控是強盜也行
: 但就是跟貪污沾不上邊
: 澳戲拖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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