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
台電供電不穩致5千雞亡 藍營4立委參選人怒轟執政黨能源問題
國民黨台中市立委參選人黃健豪、廖偉翔、羅廷瑋、林家興,今天陪同因停電而損失慘重
的蛋農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供電不穩,讓蛋農賠上財產及商譽卻求償無門,蔡政府錯誤
能源政策致台電資源空虛、無力精進電網設備,面對民怨只能搪塞推諉,無力賠償;強烈
呼籲執政黨負起責任,賠償農民,還農民公道。
廖偉翔指出,7月28日台電陸續跳電,供電不穩致養雞場的通風設備停止,5千多隻蛋雞死
亡。讓農民心血付之一炬,蒙受至少近400萬的財產損失,卻求償無門。
受害者蔣先生說,他申請調解希望台電能賠償他們損失,但台電協調人員強硬地表明,一
毛錢也不會賠償,並說造成的損失不只是他的雞舍,還有很多家。他認為,所有用電戶都
有一份購電的合約,內容中台電已經做好卸責的安排與設計,想嘗試讓台電賠償是不可能
的事。
羅廷瑋指出,面臨民眾的損失,台電說有制式標準與合約,無法予以賠償,他認為,對於
台電的特殊供電性質有修法的必要性,讓日後的受災戶能有獲得賠償的機會。
「錯誤的能源政策及法規疏漏,讓台電有卸責的藉口」,林家興提及,根據台電公司營業
規章第19條「遭受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及設備故障或運轉發生事故時,得停止供
電」。可見現在的能源政策,如果都不使用核電,未來跳電政府可依此照營業規章,當成
尚方寶劍,說明自己無須負責,也難怪台電態度會那麼消極,還推卸責任。
林家興也表示,根據國賠法規定的公共設施、委託管理並沒有包括國營事業、台電等,所
以台電公司性質雖屬於國營事業,但不適用國賠法,不過,他強調,台電供電的性質也相
當於公共設施,台電供電對社會有特殊性,有納入修法必要,應該修《國賠法第三條》擴
大適用範圍,不能讓廠商因停電的損失求償無門。
林家興指出,過去也發生過台電武界壩等國賠爭議,都有訴求修法的呼聲,顯見此非個案
而是有需要全面處理的通例,否則未來跳電頻繁,「今天不修法,明天換你賠」,而錯誤
的能源政策如果不改變,恐怕將有更多企業與民眾受害,然而與執政黨有關係的綠電企業
卻大賺百億營業額,兩相對照非常諷刺,因此一定會積極倡議修法,糾正錯誤能源政策與
法規疏漏,維護企業與民眾的財產與權益。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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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能源議題的討論,相信各位版大都已經看得滾瓜爛熟。
然而我覺得能源議題其實是一個很直觀的議題:我們都知道選擇任何一項能源都有可能有它背後的風險。選核電有核廢
料的議題要處理、選綠能要面對台灣環境是否能夠完全應付部分台灣的能源需求、選燃煤
則是要面對空氣污染造成身體健康的危害。
然而很明顯地,我們面對到的是燃煤對身體危害的迫切、以及未來綠能是否可穩定占比。核廢料的處理,我們必須承認,它是所謂的「
風險」,但它「不一定」是「危機」。核廢料的問題及其他核能問題倘若可以妥善處理,
那「風險」就只會是「風險」,而不會真正變成「危機」。但燃煤及綠能,卻是未來供電
造成「危害(燃煤)」或是不穩定供電的可能「隱憂(綠能)」。我們支持有妥善配套的
能源政策,但我們不支持只圖利特定團體,並且過於「政治正確」的能源政策,我希望這
些新聞能帶給大家更多思考、反思,而不是只談論政治色彩,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