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啥阿 幾乎所有的大公司包含政府
現在超過法定加班的時數
都是叫你做功德 或換一個休不到的補休啦
而且正大光明呢 財務系統鎖死的
超過就是發不出來
尤其政府啦 去年才有約聘過勞死阿
google新聞都還在
有名的30幾k 40幾k 責任制 好嗎
數十上百萬人啦
thank you for you service啦
剛看到一篇加班費4萬9的
底下一堆靠北說他加班超過法定時數
我其實很想笑啦
是不是真的不知道
有更多人加班超過法定時數
還不能算錢的?
※ 引述《execute (額)》之銘言:
: 事實上一堆優秀的大公司本來就是凹沒加班費
: 但是部門就是有加班預算在
: 這樣的主管KPI還不爆表
: 底下的人錢少事多沒加班費
: 公司高層就是這樣踩著別人爬上去的
: 我猜應該是惡習整套搬過去所致
: ※ 引述《EOMing (低卡兒)》之銘言
: : 捐不捐加班費是一回事
: : 但若每人捐的金額 跟所領加班費幾乎相當
: : 顯然為捐錢而刻意申領加班費
: : 至於有無真實加班 相信也會是調查重點
: : 甚至若空有加班形式之外觀
: : 而無加班行事之真實
: : 比如加班當日雖有人在辦公室
: : 然而人在辦公室做的是私事 甚至休閒娛樂
: : 此若為真 更加坐實為加班而加班
: : 為申請加班費而加班
: : 加班理應為處理事務而加班
: : 因為加班而申請加班費
: : 不應該是為了申請加班費而加班
: : 此乃加班與上班在本質上最大不同之所在
: : 上班是為了領薪水而上班
: : 有上班形式之外觀 雇主即應給予工作酬勞
: : 然而為了領加班費而加班
: : 雇主是可以不同意加班
: : 因此欺騙雇主須處理事務而加班之行為
: : 本身亦該當 無庸討論後續捐加班費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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