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子縱火家人3死1重傷 竟只因一句話就引燃酒精膏
聯合報/ 記者蔡維斌、陳苡葳/雲林即時報導
雲林縣斗南鎮33歲杜姓男子昨天(15)凌晨涉嫌縱火,燒死父親及兩名家人,父親同居人重
傷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死者其中一人是才年僅四歲的弟弟,杜男犯後逃離不久被警方逮捕
,警方偵訊後移送雲林地檢署複訊,昨天深夜聲押獲准,他坦承放火就因父親的同居人要
他限期還錢。
這起縱火案發生在斗南鎮興北路一棟木造民宅,是由56歲的杜男與45歲劉女,同居在該處
租屋,此外還有杜男與前妻生的33歲杜姓兒子、劉女與前夫生的21歲吳姓女兒、杜男與劉
女所生的5歲男童,共5人同居在該屋。
檢警調查指出,涉嫌縱火的杜嫌,昨天凌晨因金錢與父親劉姓同居人發生爭執,劉女要杜
把前債先還清,並限期要他在某時間內還錢,杜嫌心生不滿,深夜在自己的屋內潑灑酒精
膏,並用打火機引燃,縱火洩憤,致住家遭大火吞噬,杜在縱火後逃離住家。
這場慘重的火警發生在昨天凌晨3點12分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即刻到現場勘驗,
只是大火已造成杜家大小3人陸續死亡,劉女則重傷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杜嫌在釀禍後逃
家約5小時很快被捕,被依殺人、公共危險、竊盜等罪嫌移送地檢署。
昨晚複訊後,他坦承因不滿父親同居人要他限期還錢,兩人發生爭吵,才會跑回屋內引燃
酒精膏,火災發生他已離家,不清楚造成全家慘重傷亡。
昨夜檢察官訊問後,依涉放火燒燬建築物、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
重大及重罪、逃亡為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由於杜家的家境貧困,平時靠亡者杜父
在斗南鎮上賣大腸包小腸維持家計,雲林檢察長戴文亮也指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
會啟動關懷機制提供協助。雲林夜市關懷協會也協助杜家進行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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