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郭穎 鄭勝為
3.完整新聞標題:
我有讓」2行人過馬路 駕駛緩速前進挨罰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3/08/15/20230815124840-a8e4706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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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駕駛抱怨,已經禮讓行人卻還是被開單!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台北市文山區,經過一處路
口時,有兩名行人正要過馬路,他緩緩滑行讓對方過,卻馬上被警察攔下開單,讓他無法
接受,認為明明已經禮讓,怎麼會挨罰,但根據法規,禮讓行人必須要完全停車才算數,
警方依法開罰。
黑色轎車來到路口,左轉時左邊一名路人,正在過馬路,駕駛踩煞車減速讓他過,這時右
側又有一名男子,正要穿越斑馬線,但這時車身已經壓在斑馬線上,沒想到一轉彎。
員警立刻把駕駛來下來,當場開出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最高得繳六千元,讓車主相當
不滿,認為自己已經禮讓,怎麼還會被開罰。
事發在14日晚上八點多,台北市文山區,駕駛事後把罰單PO上網,也公布行車紀錄器,指
控警察硬要開單。
記者郭穎:「這名駕駛在經過路口之後,就馬上被警方給攔下來,但他質疑明明自己有停
車禮讓,為什麼最後還會被攔下來開一張罰單。」
還原當時情況,駕駛左轉時一名行人正在過馬路,車輛沒有完全靜止,而是慢慢往前開,
右側行人要過馬路時,距離也不到三個枕木紋,而且駕駛持續往前,才會被認定不算禮讓
遭到開罰。
根據法規禮讓行人,車輛必須是完全禁止才算數,只要有往前開的意圖,就不算行人優先
。
像是這樣行人在馬路上,一下要過馬路一下又折返,無論是不是在斑馬線上是否違規,駕
駛或騎士一樣都要停車禮讓,為了洗刷行人地獄的負面名聲,法規不斷加重,雖然有人認
為不合理,但只要沒有放寬認定,駕駛都得踩緊煞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UfpcUzu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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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讓你妹的低端 新聞影片幫你慢動作重播所以看起來是緩速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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